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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我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进一步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和奖学金的激励引导作用,现就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1.符合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基本条件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

2.答辩者自愿报名,未经答辩者不得推荐到学校评审。

如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者较多,各学院可按学校下达名额计划的1:2确定参与者。

二、答辩流程

1.材料准备与审查。答辩前,各答辩者对照评审要求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报表,细致整理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排名、主要获奖情况、个人申请理由等。

2.个人展示。答辩者可通过多媒体手段辅助形式进行答辩,可配以PPT展示。展示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学习成绩、科研课题研究、学科竞赛等)、社会工作情况、社会实践、文体特长(文艺、体育、辩论等)、公益活动等方面。答辩时穿着须正式得体,限时5分钟。

3.评委提问。评委针对答辩者陈述的内容提问,考察候选人德智体美劳表现。限时3分钟。

4.评分展示。评委根据答辩者的答辩表现进行打分。

5.结果推荐。答辩结束后,学院综合评议答辩者情况按学校下达的名额计划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并进行不少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参与国家奖学金资格审查。

三、有关说明

1.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2.答辩演示材料及陈述内容应以20239月至20249月的表现为主,入校以来的其他表现可适当补充

3.各学院要以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学风建设,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组织好本学院学生尤其是大一新生的观摩学习。

四、完成时间

请各学院在9月25日前完成评审答辩会,并将评审答辩意见写进xx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



学生处

                             2024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