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助教〔2021〕7号)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评审对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不含当年新入学专插本学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评审要求。请各学院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广师大〔2019〕547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其中,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必须先满足《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广师大〔2019〕547号)文件中提到的第二章第三条(四)里面的第1和2点;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基本分排名和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不应低于前50%的范围;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有申请学年至少一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二、申请流程
1.各学院严格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广师大〔2019〕547号)有关要求组织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认真细致评审,并上报相关材料(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学校根据学院上交材料导入省系统,省系统自动生成《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组织拟通过学生签名确认(所有签名必须为手写,不得作任何涂改)。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需按照《广东省学生资助网上申报试点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学生完成线上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完成校内审核,公示结果。
三、材料报送
(一)国家奖学金上交材料
1.学生成绩单和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版);
2.《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附件2,电子版),表格填写参照《国奖国励申请名单填写指引》(附件8);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一份);
4.《xx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一份。报告内容必须含: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依据及对象、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结果等内容),同时,另附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一份);
5.《志愿时长汇总表》(附件6)志愿时长证明材料由各学院审核,只需上交汇总表至学生处(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一份)。
6.《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一份。格式参考附件7);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助学科,电子版发送至助学科邮箱3152005859@qq.com,并命名为“xx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上交材料
1.学生成绩单和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版);
2.《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附件4,电子版),表格填写参照《国奖国励申请名单填写指引》(附件8);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一份);
4.《xx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级电子版,一式一份。报告内容必须含: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依据及对象、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评审结果、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结果);同时,另附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细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一份);
5.《志愿时长汇总表》志愿时长证明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审核,只需上交汇总表至学生处(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一份,附件6);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助学科,电子版发送至助学科邮箱3152005859@qq.com,并命名为“xx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
四、上交时间
请各学院收到通知后,抓紧时间,在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做好本次的评审工作。9月26日17:00前需按要求上交以上材料。请各学院务必及时规范送交材料,请勿延误。
附件:
1、国奖、国励名额分配表
2、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
3、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
5、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6、志愿时长汇总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7、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报告模板
8、国奖国励申请名单填写指引
9、(2020—2021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0、(2020―2021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1、广东省学生资助网上申报试点实施细则(学生版)
学生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