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师学〔2019〕5号
2019年,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强化认识,提高意识,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书记为组长,学生处和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学生资助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居中协调,统筹安排,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效率。
(二)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制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具体措施,定期组织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提高相关负责人员的业务水平,有效保障各项政策的最终落实情况。
(三)利用新生入学教育的机会深入宣传资助政策。开学初组织新生对学生资助政策和学院的具体实施方法进行专题学习。
(四)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学院网站、宣传板、橱窗等方式,通过班级团组织生活等形式,全面、深入、准确地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院贯彻落实各项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
(五)开通咨询和投诉电话。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深入地认识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了解各项资助的办理流程,保证学生任何有关资助的问题都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
二、健全网络,细化责任,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组织体系
(一)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健全了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规范了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和临时困难补助的发放,定期开展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检查,并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评估考核体系。
(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监督体制,加大对各学院资助工作的督查力度。学学校定期、不定期对学生资助资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进行督查,并按学校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切实保障资助资金落到实处。
(四)增加工作流程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公开上墙制度,将相关工作流程公开张贴在教学楼和宿舍楼的宣传栏里,接受学生的监督。
三、统筹资源,强化管理,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
(一)做好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工作
1.校内资助资金足额提取,及时到位。
2.资助资金纳入学院年度财政预算,由学校财务部门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加强对于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严管资助资金拨付、使用及结存审批程序,保证资金使用手续齐全,安全有效。杜绝以学生工作其他经费开支冲抵校内资助的现象。
(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回访工作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院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强化各环节的管理,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各学院辅导员及时联系本学院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进行核查学生信息。经常性地开展回访工作,确保认定工作的真实性、有效性。
3.加强对被认定学生的管理,对于存在不良行为和配有大量奢侈品的学生及时按照政策取消贫困生资格。
(三)做好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按照政府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进一步完善评定工作资料,规范评定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评审认定程序和公示制度,规范填写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定表格(含电子表格),进一步严格奖助学金获得者在申请时附上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查工作。
3.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奖助学金及时发放到学生的手中。实行过程式管理,对受助学生的情况进行不定期调查和走访,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服务工作,完善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审查机制,同时将助学贷款与收缴学费结合起来,形成助学贷款的良性循环机制。
2.认真做好贷款学生的贷后管理工作。学校将按期还贷的诚信教育作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诚信教育与贷款学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诚信承诺书》和采集贷款毕业生信息等工作相结合。
(五)创新学生资助工作形式
1.在管理好原有勤工助学岗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渠道,积极争取设立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保证勤工助学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
2.严格执行新生“绿色通道”制度,对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学院“绿色通道”的实施办法,及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3.对于一些家庭突发灾难的学生,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给学生减免学费或临时性困难补助。
(六)做好受助学生感恩教育工作
1.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自信心、自强自立、艰苦奋斗。开展“贷款助学,诚信做人”等系列教育活动,把学生资助工作与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和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有机结合起来。
2.围绕励志、感恩和诚信举行形式多样的资助育人教育活动,如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开展各类征文、比赛、签订爱心接力和爱心承诺书、给捐赠人写感谢信等,培养贫困学生自强、自立、感恩意识。
(七)做好学生资助资料收集整理
1.根据省厅要求及时完成有关报表、材料的汇总、统计、报送工作,并及时请示、汇报。确保及时准确填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指派专人定期维护和更新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确保实际资助信息与系统数据一致。
2.建立完善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档案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建设,学生资助资料及时归档,妥善保存。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了解学生受助情况,为合理分配学校资助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3.定期对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材料进行检查,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辅导员年度考核学生资助工作是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学生处将在巩固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渠道,探索新方法,争取使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19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常规资助工作安排》
2019年我校常规资助工作方案工作,保证本学年各项资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并高效运行,本学年每月常规资助工作内容安排如下:
【3月】
1.2018年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工作
2.“育才”奖学金评审工作
3.2017-2018年国家资助政策下乡行活动评审工作
4.2018-2019学年春季助学金发放工作
5.学院资助工作队伍建设
6.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防控工作
7.学生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8.诚信教育月活动
9.助学成才典型事迹材料宣传报送
【4月】
1.各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宣传(诚信、感恩、励志、自强教育等),重点突出典型案例。
2.各学院完善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指引,含本院资助流程、贷款工作流程、本年国家“三金”、社会助学金的评审标准等。
3.贷款毕业生本金到期预警,提前做好到期学生情况汇总工作及跟进工作。(本金到期为每年9月)
4.新学年贷款工作相关宣传和摸底,各学院提前对贷款相关事宜进行宣传,并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5.特困学生资助工作。
6.育才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7.历年国家奖助学金、社会助学金获得学生的典型跟进。
8.资助工作经验交流会,资助工作互查。
【5月】
1.建立贷款到期毕业学生跟进机制
2.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内容培训
3.2019届助学贷款毕业生展期工作信息收集。
【6月】
1.贷款到期学生预警和跟进。
2.新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3.资助政策宣传活动(资助政策家乡行 、下乡行 、宣传大使进家园)
4.2019届贷款毕业生本人登陆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完善相关信息,进行毕业确认(具体截止时间以各学院办理还款确认会的时间而定),并通过核对和抽查等确保关键信息准确无误(关键信息的错误会影响还贷跟踪,特别会影响学生的政府贴息)。
5. 2019届全体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与毕业确认同时进行)。参考上学年下发的毕业生信息采集表格式,提前做好贷款毕业生的信息采集,(每年贷款毕业生都要进行信息采集,该信息表的数据需提交教育部,且提交的数据量较大,请各学院提前做好采集,具体上交时间待教育部门文件通知。)
【9月】
1.新生绿色通道材料整理及数据核对,填写相关表格,把相关材料报行政楼307室。(材料: 绿色通道登记表和“爱心助学金”签领表的电子档和纸质版,《缓交申请表》(全缓)一份、剩余的学费缓交申请表)。
2.生源地贷款学生的统计和学生材料报送(把所有生源地贷款学生的信息汇总,并把回执单报送到行政楼307,各省回执录入的截止时间为9月下旬)。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受助资格认定。
4.“仲明奖学金”的评审。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相关社会助学金等评审的前期准备工作。
6.“国家助学贷款”预审核工作(登陆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认真审核学生的提交的纸质和网上材料,误差率必须控制在3%以内,具体事项见通知) .
7.学生贷款本金到期的催缴工作和提前联系年底自付利息工作。(请各学院重点跟进本金到期学 生的情况)。
8.贷款毕业生的展期工作。
9.2019-2020年度退役士兵、应征入伍士兵学费资助的材料申报。
10. 新生资助工作。
【10月】
1.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自强标兵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合同签订工作。
3.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扣息工作(每年12月为学生自付息时间,请各学院提前做好自付息学生的通知、跟进工作)。
【11月】
1.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核对(完善所有贷款学生的信息,特别重点跟进大四的毕业生,提前做好他们的信息核对和信息采集)。
2.感恩教育相关活动。
3.学生资助监督检查
【12月】
1.留校学生情况统计。
2.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扣息工作。
3.资助工作总结及数据报送工作。